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wjxcsyxx来源:本站原创发布时间:2023-02-27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及有关学校:

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《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》(苏教师〔2022〕5号,以下简称《支持计划》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3〕10号)精神,现就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名额

面向全区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、中职、特教,不含技工学校,下同)在职在岗专任教师,共遴选8名教师参评省级教学名师,其中中职学校2人,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

二、申报条件   

(一)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,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,在教育理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,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。

(二)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6811以后出生),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,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,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普通中小学校人选,中学教师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近6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,专任教师不少于360学时/学年,校(园)领导不少于160学时/学年。特殊教育学校申报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,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。

2.中等职业学校人选,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注重产教融合、教研结合,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(包括实训、实习等实践课程)不少于360学时/学年,校级副职领导不少于180学时/学年,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/学年。

3.学校(幼儿园)现任正职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,副职领导不超过入选总数的15%

4.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、省“333工程第一、二层次培养对象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或江苏省特级教师、已获得教学名师者、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(一)个人申报。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(228截止),经学校同意后上报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。学校须对申报人姓名、职务、教学工作量、主讲课程等进行公示。

(二)教育行政部门推荐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推荐名额组织遴选,并报送一份推荐说明,重点就申报人员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实绩等进行简述,每人不超过300字,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连同材料一并报送。

(三)综合评审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,择优推荐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推荐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、师德关和质量关,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。学校须对推荐人选的职务、主讲课程、教学工作量、实践工作情况等申报基本条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,并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。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2023年3月7日,过期将不予受理。

(一)书面材料。包括:

1.学校遴选工作报告(1份),需包括组织领导、推荐过程、公示情况等;

2.学校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(1份);

3.申报人推荐表(1份,正反打印,见附件2);

4.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(1份),主要包括:

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、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;

学生评价情况(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,不作硬性要求)、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、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;

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、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、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、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;

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、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(论文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及论文内容,论著复印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和主要章节);

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;

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。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,单独装订成一册。材料均提供复印件,所在学校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。

(二)电子材料。

包括学校遴选工作报告和学校党委出具的书面意见(盖章扫描件)、申报人汇总表(excel格式)、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(图像和声音要清晰,板书和PPT结合,教学和互动结合,常见视频格式)、申报人推荐表(word格式和pdf格式),有关附件材料(按目录顺序,pdf格式)。以上材料需分人建文件夹,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